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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工业领域
2020-09-28 返回列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全省工业领域“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和《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
转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2013年我厅组织实施“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和“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以来,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一大批新产品研发推广和专利成果转化运用,为推动全省制造业技术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发展核心竞争力作出了较大贡献。按照工信部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制造强省建设工作部署,我厅决定继续实施“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和“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现将《全省工业领域“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和《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方案自2019年6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全省工业领域“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2.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16日


附件1
 
全省工业领域“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新产品(含新技术、新工艺等,下同)研发能力,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省工信厅决定,继续在全省工业领域组织实施“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 号)和《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8〕35号)等文件精神,以建设制造强省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各类创新平台在新产品研发中的示范性引领作用,全面实施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工程专项行动,推动工业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变,为加快高质量发展、加快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源头性支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研发决策、研发投入、研发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市场需要确定新产品研发重点,完善研发任务的组织方式。
坚持企业主导产学研用合作。以企业为主导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技术标准、市场规范、政策法规和产业技术政策等方面引导支持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三、主要目标
围绕制造强省重点产业,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省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及其他有条件的企业,每年重点开发 100项左右新产品,推动全省工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到 2025年,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年均增长15.0%以上,新产品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 20.0%,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 1.5%。行业领军企业达到国际同类先进企业水平。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实现翻一番,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明显提高,企业新产品研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显著增强。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的机制。引导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内生动力。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新产品研发的责任,加强研发能力和品牌建设,建立健全技术储备制度,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新产品研发项目经费奖励性后补助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先行投入研发项目。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新产品研发项目形成机制。进一步拓展需求征集渠道,凝炼重点,明确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荐、遴选进入年度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要求,对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大、带动性强;应当具备明确的产业化目标、良好的市场前景,投产后能有效提高工业新产品产值率和新产品贡献率。承担重点新产品研发项目的企业应当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和有效的研发平台,具备必要的研发基础、技术储备、研发力量、研发持续投入的能力及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项目计划期内能基本完成研发任务。
(三)推动新产品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加大对中试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有机衔接。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完善新产品的应用推广机制,加强技术集成、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承接和采用新技术、开展新产品的工程化研究应用,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发展。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新产品评选,推荐申报相关奖励,加大宣传推介和示范推广力度,扩大新产品市场影响力。
(四)推动落实支持企业新产品研发的优惠政策。协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协调落实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资金将予以重点支持,支持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计划、专项和基金支持。
(五)加强实施督导和协调服务。建立全省工业领域技术创新项目库,抓好研发项目的开发和储备。组织专家评审,发布年度重点新产品研发项目导向计划,促进项目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验收评价。加强重点新产品研发的调度、监测、协调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支持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进新产品质量对标和达标工作。做好新产品研发项目的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新产品研发验收评价机制。项目验收应重视市场和用户评价,以产业化效益为根本评价标准,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

附件2
 
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专利技术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决定,继续在全省工业领域组织实施“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4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9号)和《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湘政发〔2015〕43号),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推动湖南制造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推动制造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体制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培育制造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产业发展需求,遴选一批附加值高、产业带动能力强、对产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大的专利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
坚持企业主体。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的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在专利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
坚持示范带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省工业企业优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动专利成果有效转化和产业化合作机制建立健全。
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在政策、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有序推进专利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坚持协同创新。强化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模式,提高创新效率。
三、目标要求
重点围绕我省制造业十二大重点领域和全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每年组织实施100项左右重点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转化和产业化的专利应为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单件(或多件相关)、企业自主研发或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人员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有效发明专利。要求专利权属关系清晰,无法律纠纷,项目计划期内能基本实现转化目标,产业化后能有效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到2025年,重点领域创造和储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制造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基本建立,知识产权产业化渠道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供需对接。建立专利成果供需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协同运用。优先转化企业技术先进、创新程度高、实用性强、符合产业技术政策的自主发明专利成果。积极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效发明专利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形式落户企业转化运用。
(二)加强政策支持。协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等促进专利转化和产业化政策。实施专利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竣工验收和财政专项资金奖励性后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项目,支持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支持计划。支持专利转化项目实施企业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认定和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
(三)加强协调服务。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专利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工作协调和跟踪服务,加强督促和考核评价,确保专利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提高。
(四)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服务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注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环境优化。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制造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和立体保护,营造公平有序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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